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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镇级农合联和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8-24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指导意见》(甬党发〔2016〕44号)、《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浙江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关于开展基层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浙供合发〔2017〕76号)精神,着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我区“治环境、创特色”美丽乡村行动,现就促进镇级农合联和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深化“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镇农合联为农服务资源,按照“能进则进、嵌入式集成”要求,合理设置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在2019年底前,示范性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全部达到示范窗口,一般性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全部投入实体化运行。

  二、实体化运行内容

  (一)加强基本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三会”制度。建立健全农合联(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提高工作保障能力。

  2.建立健全预备会员制度。对自愿申请加入农合联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涉农企业)进行为期一年的预备期培育,形成“自愿申报、预备期培育、理事会批准”的筛选准入机制。

  3.建立联络员制度。各镇农合联应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所在镇农合联及其会员与区农合联的工作联系,报送所在镇农合联动态信息,反映和收集会员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及诉求。建立集综合信息采集、发布、汇总、查询、分析、考核、上报、审核等应用于一体的综合信息系统,对农合联会员实行信息化管理。

  4.建立技术专家顾问团制度。区农合联、区农林局筹建畜牧、林特、水产、水果、雪菜、种子、种植、植保、农机、质量检测等技术服务专家人才库。

  (二)强化农业综合服务

  1.农业生产服务。鼓励和支持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民培训、农资供应、庄稼医院等生产服务。

  2.农业供销服务。重点开展以农产品展览展销服务、农村电商为主要内容的农业供销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镇农合联开展实体化农产品营销活动。

  3.农业信用服务。重点开展以“农合贷”为主要内容的农业贷款和农业政策性保险、农产品商业性农业保险等信用服务工作。

  4.农事节庆活动。各镇农合联应充分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大力联合当地农合联会员,积极争取区农合联工作支持,合作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事节庆活动。

  5.农产品品牌培育服务。支持整合农产品资源,积极配合区农林、市场监督部门,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大力培育雪菜、茶叶、葡萄、水产以及林地特产等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

  6.农业人才培育服务。鼓励和支持各镇农合联选派新型职业农民、优秀农业创业团队入驻区农合联与团区委合作的“青创农场”服务平台,孵化和培育农业人才。

  7.示范服务窗口争创。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基层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开展公共服务、经营性服务、农业信用服务等示范性服务窗口创建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市区两级对示范性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政策扶持

  区农合联每年给予示范性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政策扶持,促进实体化运行,并按照宁波市为农服务专项扶持资金分配的额度,结合鄞州实际,再给予示范性现代农业服务中心配套扶持政策,形成市、区两级政策扶持合力。

  (二)实施“农合贷”优惠利率贷款

  区农合联联合鄞州银行共同实施“农合贷”信用服务政策,对镇、区两级农合联会员,在鄞州银行市场执行利率基础上分别给予下浮10%和15%的利率优惠。对于农合联会员属于相对贫困户的或劳动模范的,分别在上述优惠利率基础上再给予下浮5-10%的优惠。

  (三)支持区和镇两级联办、合办特色农事节庆活动

  支持各镇农合联,尤其是已建成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的镇农合联,立足本地农业生产实际,积极组织实施能体现当地特色的农事节庆活动,努力争取区农合联、区文广新局、区农林局等单位的政策扶持,联办、合办农事节庆活动。

  (四)强化农产品公共品牌培育的扶持力度

  积极培育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结合市农合联推行的“甬创千品、品牌农业+互联网”行动,积极配合区农林、市场监督部门,着力培育我区农产品公共品牌。

  (五)享受青创农场人才培育服务

  鼓励各镇农合联积极推荐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和创业青年入驻区农合联与团区委合作的青创农场项目,并为其提供人才培育相关配套优惠政策。

  (六)提供法律免费咨询服务

  区农合联与浙东律师事务所开展合作,区和镇两级农合联会员提出的法律咨询、合同把关及司法诉讼等需求均可通过农合联渠道,向专门委派的2名资深律师免费咨询,对诉讼服务费用实行一律5折的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会员负担,保障会员合法权益。

  (七)组织技术专家顾问团巡回服务

  区农合联组织有关技术专家顾问团成员,开展定期巡回服务活动,同时结合各镇农合联实际需求,实施订单式、不定期巡回服务活动。

  四、强化考核

  区农合联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万元的经费用于对各镇农合联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分为组织保障、规范运行、服务成效、创新培育以及社会影响等五个方面(具体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并对考核总分进行排名,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排名在前4名的,分别给予10-15万元的资金奖励。考核成绩直接与目标管理考核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区、镇两级农合联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尽快促进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当作“治环境、创特色”美丽乡村行动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确保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早运行、农合联会员早得益。

  (二)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各镇农合联在开展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时,应充分借鉴示范性镇农合联的经验做法,对照运行内容要求,结合本地农业产业发展实际,重点突出当地特色,针对性地完成建设任务。

  (三)规范运作,注重实效。各镇农合联要切实按照区农合联制定出台的有关工作机制要求,尽快建立健全现代农业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尽早安排服务功能、服务人员入驻,确保规范运作。通过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的实体化运作,切实发挥农合联为农服务功能。

  本文件自2018年9月22日起施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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